2012年7月13日 星期五

信簡1:為什麼要實施民主? 2012年5月,Benson收到朋友的來信,信中提到年初選舉以來政府一連串令人失望的舉措,她說:「我們花了十年的時間證明:台灣不適合實施民主!」而Benson也回信敍述了他的看法…… ……………………………………………………………………… 親愛的朋友: 收到妳的信時,我剛改完這學期的學期報告。妳知道我總是在期初第一份平時報告與期末的學期報告中,要求學生陳述他們支持或反對台灣實施民主的理由,藉此來觀察學生在這課程上的成長。這十年來,我發現一直有相當比例的學生與妳一樣認為台灣不適合實施民主,而就算是認為台灣適合實施民主的學生,他們的理由常常也是經不起推敲的。所以,看完妳的信後,我的心裡頗有一些感觸,想與妳談談我的看法。 在告訴妳我的想法之前,我想先說一下當年我開始要求學生就這樣的題目做報告的原因。2003年7月,我看到中研院一項全國性大規模調查的數據,裡面有一個題目題目涉及到人民對民主的態度,是問受訪者是否同意台灣不適合實施民主,結果有35%的受訪者表示同意,有51%的受訪者表示不同意。這是我長期關注的議題,所以我就找了1998年中研院類似的調查做比較,發現在1998年針對類似問題的調查結果,有26%的受訪者認為台灣還不適合實施民主,有63%的受訪者認為台灣適合實施民主。而在2003年的調查中,還有一道題目是問是否同意蔣經國時代的政治模式對台灣比較好,結果有46%的受訪者表示同意,有42%的受訪者表示反對。這些數據告訴我們:經過了2000年的行政權輪替,五年之間認為台灣不適合實施民主的人增加了9%,認為台灣適合實施民主的人減少了12%,而有近半數(46%)的人有「威權懷舊」的傾向。 妳知道嗎?當我看到這些數據,我的印象是:「台灣越民主化,人民越認為台灣不適合實施民主!」身為一個對民主政治有真誠信仰的研究者,這個現象讓我感到不安。當時我與幾個朋友談到我的憂慮,卻被他們笑我是想太多。在當時整個台灣社會因即將到來的2004年總統大選而陷入前所未有的政治狂熱中時,我的擔憂似乎真的是杞人憂天。可是當時我總覺得不安,於是我從那年9月起,開始要求學生回答台灣是否適合實施民主的題目,也開始思考這個問題。 今天,我想告訴妳我經過十年思索所得出的看法。 在思考這個問題時,我首先想的是為什麼會有許多人認為台灣不適合實施民主?我認為這其中的原因是多重的,主要有下列幾種: 第一種原因,是民主使他們的既得利益受損。妳還記得我們在1990年三月學運時所反對與批判的萬年國會嗎?那些終身不用改選的「民意代表」,就是威權政治時期既得利益者的縮影。這些威權政治的既得利益者已經把享有特權當成天經地義之事,如果在民主政治下他們的既得利益無法獲得持續,他們當然不贊成實施民主。我認為我們還可以進一步將因既得利益受損而反對民主的人分成兩類,一種是堅決地反對實施民主的死硬派,另一種是試圖以民主的外衣來維續既得利益的務實派。依我的觀察,死硬派大多是在威權政治時期就已經與社會脈動嚴重脫節,更無從因應民主轉型後的社會發展,所以他們是徹徹底底地反對台灣實施民主。至於所謂的務實派,主要分佈在文官體系與民選公職體系裡面,他們或者是可以透過國家對常任文官的制度保障來維繫一些特權,或者是可以經由選舉來維續特權,所以他們雖不喜歡民主,卻少有公開表示反對民主。 因既得利益受損而反對民主的人,都是在威權政治時期享有某些特權的人,但許多在威權政治時期並未擁有特權的一般民眾,卻也不認為台灣適合實施民主。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深受威權文化的影響。沒有人是生而知之者,每個人的思想都是建立在從小學習而來的知識基礎上。在社會化的過程中,我們從家庭、社區、學校中學習各種知識,慢慢形成我們的世界觀、社會觀、人生觀等各種觀念,到青春期之後這些觀念會大致定型,難再有本質性、根本性的改變。也就是說,一個人在成年之前所處的環境,會決定他怎麼看待這個世界與社會。在民主的社會中成長,自然而然地會傾向支持民主,在非民主的社會中成長,當然不容易習慣民主的氛圍。而我們若以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當成台灣邁入民主政治的起始時間,那現在45歲以上的人其實都是在威權政治下度過青春期的,他們認為台灣不適合實施民主,自也不會讓我感到意外。 我一直相信,因為上述兩種原因而不認為台灣適合實施民主的人數,會隨著台灣實施民主的時間越來越久而減少。這些年來我對台灣民主前景的憂心,是來自於這幾年才出現的另一種新原因,我稱之為「因對民主的錯誤認知或過度樂觀期待而導致的對民主失望」。許多人把民主當成萬靈丹,認為只要實施民主,台灣社會政治經濟的所有弊端都會消失,台灣會立即變成一個美好的社會。所以當他們發現台灣實施民主後不僅沒有解決所有的舊弊端,反而又出現一些新問題,就可能因期望與現實的巨大落差,而對台灣的民主發展感到失望,進而認為台灣不適合實施民主。 對民主失望後,首先就會對政治參與開始冷淡。這一點,可以從歷年來全國性選舉的投票率略窺一二。1992年的立委選舉,可以說是台灣成為民主國家的起始時間點,當時的投票率是72.02%;到1995年的立委選舉,投票率就下降到67.65%;1996年第一次的總統由全民直接選舉,投票率是76.04%;1998年的立委選舉,投票率是68.09%;2000年的總統大選,投票率上升到82.69%;2001年的立委選舉,投票率是66.16%;2004年3月的總統選舉,投票率是80.28%;2004年12月的立委選舉,投票率下降到59.16%;2008年1月的立委選舉,投票率是58.28%;2008年3月的總統選舉,投票率是76.33%;2012年1月同時舉行的總統、立委選舉,總統選舉的投票率是74.38%,立委選舉的投票率是74.72%。也就是說,就立委選舉而言,在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後,下一次(1995年)的立委選舉第一次出現投票率大幅下降的情形,之後一直到2001年的立委選舉,投票率沒有太大的變化;2004年年底的立委選舉,投票率再度發生大幅下降的情況,然後要到今年年初的選舉,因總統、立委兩項選舉合併舉行,才使立委選舉的投票率大幅提高。而若只就總統選舉來看,2000年的選舉投票率明顯較前大幅提昇,2008年的投票率卻明顯較前為低。 投票率的變動,有可能是因為選舉競爭激烈與否。例如2000年總統選舉中選民的政治參與熱情顯然比1996年要高,這可能是因為1996年的選舉雖有四組候選人,但幾乎整個社會都認為李登輝會大幅勝出,而2000年的選舉雖然只有三組候選人,但態勢始終不明,實力相近下競爭激烈,導致投票率上升。2004年的選舉,競爭雙方都做了極致甚至過度的政治動員,加上選舉日槍擊案的刺激,使投票率還能維持八成。2008年的總統選舉,則是一場至始就一面倒的選舉,投票率下降也不令人意外。 但選舉競爭激烈與否導致投票率高低的解釋,無法適用於2012年的總統選舉,也無法適用於歷年立委選舉投票率的變化上。我認為,最合理的解釋,就是那些對民主有著過度或錯誤期待的選民,在失望後放棄投票的結果。國會全面改選後,民主國會表現不如預期,讓一些以為只要邁入民主社會會變得完美的人感到失望而放棄投票,是造成1995年立委選舉投票率較1992年低4.37%的原因。2000年行政權輪替後民進黨政府執政表現不如人意,讓許多以為只要「政黨輪替」台灣民主就會走上康莊大道的人失望,而2004年總統選舉過程中競爭雙方的訴求(連任成功才能放手改革、再次政黨輪替),讓許多人心中仍存一絲希望,使2004年的總統選舉投票率只比2000年大選下降2.41%,但選後的情勢發展卻使人更失望,於是同年年底的立委選舉時許多人放棄了投票,使這次選舉的投票率較2001年立委選舉整整低了7%!而這一波的投票率下降風潮也反映到2008年總統選舉上,使投票率較2004年總統選舉下降了3.85%。2008年「再次政黨輪替」後新政府表現的荒腔走板,又一次使一些人對台灣的民主感到失望,因此2012年的大選雖是將總統、立委選舉合併舉行,拉高了立委選舉的投票率,但總統選舉的投票率仍比前一次總統選舉下滑了1.95%。 導致三波投票率下降風潮的主因,是人民對民主的失望。這些放棄投票的人原本都是對台灣的民主抱持樂觀期待,期望經由民主參與來改變社會。他們會在對民主失望後放棄投票,意味著他們並不是意識型態獲政黨認同上的死硬派,而是政治學上所謂的理性選民,當社會分裂成兩個實例相近的政治陣營時,他們就是造成政權輪替的關鍵。因此,當這些理性選民放棄投票之後,台灣民主就會失去關鍵性的制衡力量。 理性選民放棄投票的原因,是因為對民主有錯誤或過度的樂觀期待。人性並不完美,只要是人類的體制,就必然會有缺陷,民主也不例外。民主決不是解決一切問題的仙丹妙藥,相反地,民主體制本身就有著效率遲緩、決策素質平庸等先天的缺陷。既然如此,為什麼我們還要實施民主呢?我認為這是因為民主政治有兩個其他政治體制所沒有的優點:保障人性尊嚴與促進和平。 什麼是人性尊嚴?要瞭解這個問題就必須先明白尊嚴的意義。在教育部編訂的國語辭典裡,「尊嚴」這個詞有兩種意義,一是尊貴嚴肅、崇高莊嚴的意思,另一是指不容侵犯的身分或地位。尊嚴這個詞翻譯成英文就是dignity,dignity這個字在英文裡有尊嚴、體面、顯要的身分等意義。因此,我們可以說尊嚴就是因身分而受到的尊敬。當妳因為妳的身分而受到別人的尊敬時,妳就會覺得有尊嚴。這種受人尊重的心理感覺是很重要的,這種感覺使我們覺得能掌控自身的命運,會積極去面對人生;相反地,一個沒有尊嚴的人,只會唯唯諾諾地任由別人來決定自己的命運。妳還記得我們讀大學時參加的協助街友重返社會的活動嗎?當時我們幫他們募集禦寒衣物、聯絡親友與尋找工作,結果有的案例有了令人欣喜的結果,卻也有街友把大家辛苦募集的東西拿去當掉買酒喝,還理直氣壯地罵我們多管閒事,把幾個女同學都罵哭了。當時我就想「人必先自助而後人方能助之」,我們能做的只有幫助那些還在乎自己尊嚴的人,也唯有那些在乎自身尊嚴的人,才能掙脫泥沼走向新人生。 任何一個社會,都有重視自身尊嚴的人,也有不在乎自身尊嚴的人。但是除了民主政治外,其他的政治體制都在思想與制度上強迫社會中的部分人處於無尊嚴狀態。無論是古代的君主統治還是現代的威權政治,都會預設了社會的不平等狀態,認為理應有一些人先天就比其他人來得高貴,也認為有一些人天生就比其他人低賤,國家制度必須保障高貴者的特權,讓他們能夠安心地領導社會與國家。所以這些非民主政治體制不是不重視個人尊嚴,但卻只是承認少數特權者擁有尊嚴。在這些政治體制下,一個人有無尊嚴不是由他自己決定的,而是由國家依照妳的出生的家庭來決定的;一旦妳不是出生在高貴的家庭裡,妳想讓別人重視妳的尊嚴,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我們以前受的教育總會告訴我們一些生於社會底層卻最終出人頭地的故事,其實我們若加以進一步分析,真正出於寒微而能經過自身努力而成功的歷史人物,大概只有創立漢朝的劉邦、南北朝梁武帝時的大將陳慶之及建立明朝的朱元璋,他們共同的背景是處於亂世。若非亂世,劉邦再怎麼努力,也只是一個低層小官吏,陳慶之也依舊是一個書僮,只能在圍棋上展現他的軍事才華,朱元璋大概也只能繼續當和尚。 亂世給了劉邦這些人爬上社會高層的機會,他們從被人輕視毫無尊嚴的社會底層,成為受人敬畏的國家統治階層。可是他們得到個人尊嚴之後,卻沒有想去改變社會的不平等狀態,甚至還加深了社會的不平等。這是因為在非民主社會中生活的人,把不平等視為天經地義之事,所以他們在爭取到了個人尊嚴之後,卻不會想讓所有人都擁有個人尊嚴。只有以平等主義為核心理念的民主政治,是認為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在一個真正的民主社會中,所有人的尊嚴都受到同等的尊重,這就是我所說的人性尊嚴:只要是生物學意義上的人,就擁有與其他人同等的尊嚴。在這樣子的社會中,一個人若不在乎自己的尊嚴,那是他自己的自由選擇,可是國家絕對不能以制度剝奪一個人的尊嚴。 除了民主政治是唯一重視人性尊嚴的政治體制外,我認為我們必須實施民主的另一個原因,是民主政治是最能夠促進和平的政治體制。戰爭的起源,是群體內部或群體與群體之間利益分配不當而起的衝突。要減少戰爭發生的可能,一是使利益分配的結果能讓所有人接受,二是讓所有人覺得發生戰爭後所得的利益遠低於所得的利益,而這兩點都涉及到決策做成的程序,也就是誰有權決定利益的分配與是否發動戰爭。 人類社會所使用的決策程序不外少數決、一致決與多數決三種,在人類有群體生活以來的大多數歷史時空中,都是使用少數決,也就是只有一個人或少數人有權力決定。在台灣,很多人都會認為少數決是種好的決策方式,因為我們一直被教育要相信專家接受權威,也一直還深受傳統儒家思想與威權文化的影響,相信會有能力超卓愛民如子的聖人、先知。可是,事實上少數決卻是一種最容易引發衝突甚至戰爭的決策方式。因為人都有極大化自身利益的傾向,也都有一定程度的自私。當一個群體的利益由少數人來分配時,他們必然要做出對自己與親友有利的決策。這時如果沒有決策權的大多數人感到不公平而心生不滿時,既無法經由正常的決策程序來保障他們的利益,便只能以武力來爭取利益。面對多數人隨時可能爆發反抗,掌控權力的少數人為求自保,最好的選擇就是以武力鎮壓,於是多數與少數之間的利益衝突經常會上生成戰爭。古代中國各王朝治亂循環的歷史是最好的例證:每一個王朝初建立之時,由於剛經過長期的大規模戰爭,人口大量銳減,於是每個人平均可分配到的土地足夠溫飽,社會會很快地趨於穩定,人口也開始增加;可是少數人掌控決策權的政治體制會使資源迅速集中在少數人手裡,而同時間快速增長的人口會使多數人平均可分配到的資源更加減少,一旦多數人能平均分配到的資源已經不足以養家活口,就會起而反抗。反抗、鎮壓、在反抗、再鎮壓,構成古代王朝每隔數十年就會發生的政治與社會動亂,而當動亂擴散到大規模地區甚至是全國時,戰爭也從地區性升級成全國性,通常隨之而來的就是改朝換代。但是,由於新王朝仍舊沒有跳脫少數決的決策模式,於是又會開始新一波的治亂循環。 少數決造成的戰爭危機不是只有發生在國內政治,在國際政治上這種情形會更加普遍。在少數決決策模式的政治體制下,對外戰爭獲勝所得的土地、人口與戰爭賠款,都是歸屬於少數統治者的,而上戰場打戰與提供後勤的,卻是沒有決策權的多數人民。對決策者來說,發動戰爭所付出的成本其實不高,所可能獲得的戰爭紅利卻十分豐碩,他們自然會選擇發動戰爭。 戰爭的陰影如影隨形跟著少數決決策模式,就有人會想那不如使用一致決吧!當任何決策都需要所有人都同意時,不管群體內或群體之間發生戰爭的可能性都會大幅降低。但妳還記得1990年3月學運發生時我們社團為了是否參與學運而召開社員大會的事嗎?當時有幾位社員堅持要用一致決的方式來決策,結果為了達成共識,我們整整開了將近十個小時的會議,才終於讓整個社團數十個人達成一致共識。這或許是因為當時我的說服力不夠,但一致決的決策方式先天上就使得決策難以達成也是主因之一。如果連學校數十人參與的社團會議要形成完全一致的意見都如此困難,那當參與人數擴大到千人、萬人甚至是百萬人、千萬人時,基本上就不可能做成決策了。所以一致決只能使用在人數極少的團體上,這是在國家政治決策上無法使用一致決的最主要原因。而且,一致決還有另外一個缺點,那就是容易讓少數挾持多數。只要少數人堅持他們自己的立場,要麼是最終無法做成決定,要麼是多數人必須屈從少數人的立場,而這是對多數人不公平的。 我認為唯有民主政治的多數決決策方式,才能有效減少衝突降低發生戰爭的機率。當一個群體採多數決來分配利益時,多數人只要透過民主表決就可以保障他們的利益,那就沒有使用武力的必要,這也是西諺所謂「以數人頭代替砍人頭」的道理。至於少數人會不會因為「多數暴政」而利益受損呢?我認為如果是真正的民主社會,就不會發生這種事,因為真正的民主社會有可能是政治學上所謂的多元社會,也有可能是社會分歧尖銳的分裂社會,前者的多元社會特性會使少數者的利益獲得保障,後者則通常透過共識民主制度保障少數。要說清楚這中間的道理,需要大量的篇幅,以後若有機會,我會仔細告訴妳。 在國際政治上,多數決的決策方式在促進和平上的效益是更高的。當是否發動戰爭的決策採多數決時,實際上戰場作戰與提供後勤的人民為了自身利益,自然不願意發動戰爭;而當發生衝突的國家都是民主國家時,這些國家的人民都不願意發生戰爭,發生戰爭的機率就更低。這個道理,就是18世紀時德意志哲學家康德所謂的「永久和平論」:當歐洲所有國家都成為民主國家時,戰爭頻仍的歐洲就會得到永久的和平。確實,至少在現代民主政治史上,至今還沒有發生過一個民主國家攻打另一個民主國家的情形。 民主,不是解決所有問題的萬靈丹。美國政治學者杭廷頓(Samuel P. Huntington)在研究20世紀末的新興民主國家時,曾如此描述這些民主國家因對民主的錯誤認知而陷入的困境:「當他們以鮮花與香檳盛大慶祝建立民主之後,才發現大多數的舊問題都未解決,而新的問題卻正在發生。」我覺得他的觀察,其實完全可適用於今日的台灣。但在妳在我的許多朋友甚至是台灣社會中近半數的人對民主的信心動搖之時,我還是堅持相信我們應該實施民主。我的堅持,只是因為我認為所有的人都應該擁有同等的尊嚴,以及我痛恨戰爭渴望和平,而這兩點,是唯有實施民主才能得到的。 妳的朋友Benson 2012年6月22日於台中大肚山